第12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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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款手镯,通体全白,质地又细又润,脂粉柔光油润,看着就给人一种感觉——我咬一口,这应该是软的。
  这才是最正的羊脂玉。
  手镯上保留了一点皮色,这天然一抹印记,就像大自然点在美人眉心的一颗痣,有着无可替代的美感。
  七位数起。
  “戴上试试。”钟夕示意他拿起来。
  “这是我不带手套就能拿的吗?这也太贵重了,我不能收。”方景云承认他眼界还是浅了,这种艺术品不摆在收藏室里,就这么他随意送他了?!
  “什么贵重不贵重的。”钟夕看他不敢碰,自己拿起来冲方景云道,“伸手。”
  方景云犹豫着,不太敢伸手。
  “听话。”钟夕握住他的手腕,“没什么物件儿比人还贵重。”
  “这是我前两年在一个私人拍卖会上拍到的,一直放在库房里落灰,觉得你合适就给你了。”
  “宝珠也怕蒙尘,你要是真觉得这手镯好,那就多戴一戴它。”
  钟夕说话间,就把手镯给方景云套上去了。
  方景云抬着手都不太敢动了。
  “正好。”钟夕赏了赏,“果然很适合你。”
  方景云小心得落下手腕,问,“要是不小心磕碰了……”
  “磕碰了就给你换新的。”钟夕眉眼都没动一下。
  她钟家最不缺的就是钱,旁人难得一见的好东西,钟家有无数库房用来存放,她自己的私库她都不能完全记得有哪些东西。
  方景云毕竟是普通人家的孩子,对金钱太看重,这毛病只能慢慢潜移默化得纠正。
  等他好东西见多了,自然就不当回事了。
  说句不好听的话,钟家的钱,留在家里都叫犯罪,花出去才是对国家做贡献。
  方景云摸摸手腕上的镯子,深切得感受到了钟总的财大气粗。
  一点点喜欢,就能给他这么多宝贝,难怪大家都想攀上钟总。
  “有点害怕……”方景云小声嘀咕。
  “给你什么就接着。”钟夕看着面前的人,感叹,人美,连这小家子气都透着一股可爱。
  果然夫侍要选漂亮的,要是换个她不喜欢的,她才懒得理。
  “记着我说的话,没什么物件儿比你更贵重。”
  “好~”方景云心想,可不是他想捞金,真的是钟总太喜欢他了。
  他没什么能回报钟总的,只能多喜欢她一点啦。
  中午的私房菜果然是非常好吃,食材新鲜,味道鲜美,两人都吃的非常开心。
  吃完饭又在茶楼歇了歇脚,钟夕带他去看画展。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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