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这该死的身体!(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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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还是叫您浩哥吧!”
  小云递过手中早已准备好的篮球,缓缓的退出了篮球场为二人守着行李。
  “嘿嘿,你的小女仆还挺懂事的嘛!”
  看着小云离开,刘浩笑嘻嘻的站在篮球场中间。
  天华市的这个篮球场每天都是人海人海,几乎每个场子都爆满。
  可就是林依依所在的这个篮球场居然空无一人!
  “依依,你的魅力可真大,居然让所有人都给你预留了一个场地!”
  “耗子,别废话!这可是你选的地方。”
  林依依讨厌夏天!
  是的,无论前世还是今生,她都讨厌炎热无比的夏天。
  按照她的话来说便是:冬天冷可以加衣服,夏天热脱光了也热,总不能把皮刮了吧?
  “篮球场应该算是我们三人最怀念的地方之一吧?”
  刘浩笑着看了看空挡的半个篮球场,很是感慨的说道。
  怀念!
  林依依点了点头。
  确实,他们三名死党。除了喝酒吹牛打架之外,最喜欢的就是篮球。
  其中林依依对这项运动也很是执着,曾每天独自在漆黑的球场上独自战斗。
  他们三人的相识也是在学校的篮球场,那时候他们三人为了争夺篮球场还差点打起来,只是后来来了一群嚣张的外来不良学生。
  三人才合力与他们打了一架,最终脾气相投成为了兄弟兼死党。
  “来吧,开战!”
  “你真的要和我单挑?”
  刘浩看着满脸高傲的林依依,接过她扔来的篮球。
  很是诧异的看着这个样貌大变的兄弟。
  要说以前,刘浩遇到这种挑衅,绝对会二话不说直接把林毅打成狗!
  可是现在,面对有着绝世容颜的林依依他却没有丝毫战意。
  “我们不玩的这么暴力行吗?投篮好吗?看看谁进球多!”
  “狗屁!那有什么意思,快点!”
  林依依对篮球的热爱,让她无法接受刘浩的提议。
  这个时候,林依依看向刘浩的眼神越发愤怒。
  眼前依然是她熟悉的死党,可为什么当自己变成女孩子之后这种感觉却变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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