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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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赵明轩迎着她的目光,挑着眉,用表情写了四个大字——
  你奈我何 ?
  可那人只深深地看了他一眼,似笑非笑。
  然后转过头去,继续安静翻书。
  什么话也没说。
  呵。就这?
  赵明轩不屑笑了声。
  架子挺唬人。到底还是个忍气吞声的怂包蛋。
  估计待不到一年就会滚走。
  ————————
  “大家好,我叫程之遥。”
  那个怂包蛋上台自我介绍着,笑容谦和得体,声音四平八稳。
  赵明轩在下面坐着,一会儿转球玩,一会儿大声咳嗽,一会儿攥拳攒臂欣赏自己漂亮的肱二头肌。
  用尽全身肢体语言表达着对这个不到一年就会滚出去的怂包蛋的不屑一顾。
  等到那个人在台上,结束自我介绍时,她的目光,又一次点到他身上。
  表情很是正经。可一双眼里,还是透出那种似笑非笑,捉摸不定的神情。
  赵明轩抱着手臂嗤笑一声,对着她轻佻地扬起下巴,表情挑衅。
  ——根本没把她放在眼里。
  多年后,赵明轩会反复回想起当时的场景。
  他那时还太年轻,还不知道,这竟是自己噩梦的开始。
  如果能穿越回当时,他只想大声吼出那三个字——
  孽!缘!啊!
  ————————
  赵明轩——两金一银,保送进华大,在最难进的学院最好的班,稳拿专业第一的那个,打遍天下无敌手的,全世界最帅的男人。
  那是过去式了。
  现在人们都这么介绍他:
  赵明轩——程之遥的男朋友。
  在信息学院,无论何时,他都能稳居第二,因此人送称号——万年老二。
  而第一,很不巧地,正是他女朋友,程之遥。
  无论是绩点、竞赛、还是各类学生职务、团队成绩,他总能被程之遥稳稳压上一头。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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