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安不夜侯 第305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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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曹泳如释重负,给他出主意的人,就是负责审查此案的人,自己的命,保住了。
  曹泳二话不说,立即一撩袍襟,跪了下去,感激涕零道:“救命之恩,曹泳没齿不忘。小女妙儿,年方十三,聪明伶俐……”
  “曹公快起来,此事再也休提。”
  杨沅哭笑不得,这老曹怎么还推销女儿上瘾了呢。
  孰不知,老曹也有他的打算。
  “有求司”在老曹心中,已经是能量极大的一个会社,而如今来看,杨沅在里边的一个重要人物。
  而且杨沅现在轻轻松松,就有人给他安排了一个枢密院承旨的官职,可见前途无量。
  他现在要背叛秦桧,如果能攀上杨沅这条大腿,为什么不抱啊?
  他那嫁到秦家做妾的女儿可是正妻生的,现在要是能用一个庶女跟“有求司”拉上关系,说不定这官也能保住呢。
  曹泳和喷饭大夫,都是为了钻营可以不要脸皮的主儿,现在为了性命安全,自然更加豁得了脸面。
  杨沅一眼就看穿了他的心思,才不想当这个“扶丈魔”。
  曹泳见他不答应,心中甚感遗憾。
  两下里已经商量妥当,杨沅便告辞离去。
  曹家的疏散逃荒计划紧急取消了。
  第二天一早,居家待参的曹尚书,就在“反思自省”中发现了自己的重大错误,于是拿着他连夜写好的自劾奏章去了朝堂。
  第271章 失措的喷饭大夫
  曹泳自认的罪状有二:
  一,御下不严,玩忽职守。致使部下参与了走私。
  二,挪用公款,擅作他用。
  这第一条,分明就是在为他开脱罪责了。
  他受秦桧指使,为金人贩私大开绿灯的罪责,推脱到了下属身上,而他则成了不知情的上官、为部下所蒙蔽的上官。
  虽也有罪,罪责就没那么大了。
  这第二条,就是他为了第一条能被皇帝认可,而献的投名状了。
  他曹泳老兄,要力争成为“污点证人”。
  大宋还真有“污点证人”这种政策。
  比如贩私人员,如果主动告发,不仅可以免罪,还会从因为他的告发而起获的赃物中,按照价值比例奖励这位告发者。
  曹泳自认的第二桩罪名是,利用他在户部任官的便利,挪用公款,并巧立名目抹平了账目。
  “挪用公款”的罪,当然不足以打消官家想用他杀一儆百的念头。
  但是,他挪用的公款干嘛去了呢?你总得问问吧?
  于是,他很自然地就做了回答: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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