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挽歌 第377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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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叫“三司税法”呢?
  其实这并不是正式名称,而是方重勇给起的名字。这项制度原则上还不能叫“税法”,最多只能算是“税制改良”,不过是大唐的中央财政,对于租庸调制度逐渐转向崩溃的垂死挣扎罢了。
  毕竟,到开元末天宝初的时候,随便拉一个在长安城内户部当官的官员询问一下,都可以得出租庸调制度已经人憎狗嫌的结论。
  只是这种祖宗之法不好改,基哥也没有心力去折腾了。除非来一次全国范围的动荡,让那些拥有大量土地的地主们“天然”失去土地,为改革提供绝佳的客观条件,否则就只能小修小补。
  现在改租庸调,小改会出大乱,大改可能亡国!
  真要头铁去触碰那些世家豪强的利益,大唐就会顷刻间出现安史之乱十倍烈度以上的动乱,顷刻间便会出现堪比前苏联刚刚解体后,陷入休克疗法那种程度的速死!
  所以李林甫在基哥并未完全理解内情的情况下(基哥不管细节执行),颁布了一个“小小的”土改方案,也就是方重勇口中的“三司税法”。
  按照以前的税法,租庸调里面的租和调,农户必须按固定数量缴纳粮食和布匹,也就是所谓的“有田则有租,有身则有庸,有户则有调”。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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