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唐挽歌 第676节(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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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不能打不是最重要的,必须要让外人相信你非常能打!
  银枪孝节军初到汴州,人心不服。方重勇无论跟别人说这支军队在西域是多么多么牛逼,又在河东打得河北叛军无法抬头。
  都是没用的。
  无知之人,不知道这些战斗的含金量。他们或许还认为很简单,敌人都是插标卖首。
  哪怕方重勇跟他们解释战略战术,那些人也不懂,也不想听。
  但是,勇士打猛虎,那就很热血,很直观,很上头了!视觉冲击满满!
  一支军队的士卒连老虎都能打死,上了战场,还会打败仗么?
  能打老虎多猛啊!战场上的敌军怎么可能比老虎还猛?
  所以根本就不需要方重勇过多去辩解,只要看过今天这场“勇士搏虎”的大戏后,银枪孝节军的名号,自会不胫而走。
  而且还是口口相传!甚至越传越邪乎!
  但实际上,组织起一支训练有素的队伍,比找几个猛士打老虎要难太多了!战阵之上,能与猛虎搏斗的勇士,也不过是阵前一武夫而已。
  若是遇到了昏聩的主将,再猛的人,也只会被敌人围殴致死。在战场上,主将的指挥调度,分量不知道比找几个能打老虎的勇士大哪里去了!
  可是普通百姓,乃至一些世家权贵,他们不懂这些啊!
  越是暴力血腥,越是吸引眼球的戏码,就越是让他们血脉喷张。
  他们不懂战略战术,不懂战阵厮杀,但是他们看得到吃人的猛虎是怎么被勇士击败的!
  凶狠,勇猛,强大!
  一个又一个简短而鲜明的词汇,会冲击他们的神经,在他们脑中留下“银枪孝节军不可战胜”的印象,进而产生发自心底的敬畏。
  “诶?那不是何老虎么?”
  阿娜耶不耐烦的将遮挡视线的幂篱掀开,指着校场上那个手持棍棒的“猛士”说道。
  “还真是何老虎诶。”
  方重勇也看清了那人的体型,只可能是何昌期。
  军中就他一个光头,很好辨认。
  “这次的表演,有单人搏虎,单人击豹,三人猎虎。
  慢慢看吧,阿段训练了他们怎么抓老虎。其实很多事情都是熟能生巧,知道了老虎的习性后,对付它们不难。起码比战阵上杀敌要容易多了。
  再怎么厉害的猛兽,也比不上人凶猛。”
  方重勇意有所指的说道。
  “兄,兄台,说,说得好!人,人才是最,最可怕的。”
  相邻那位富商打扮的年轻人,结结巴巴的说道,给方重勇竖起大拇指。
  随着一声尖锐的哨声响起,校场边缘一个铁杆做成的闸门开启,一只体型硕大的吊睛白额大虫,缓缓的走出牢笼。
  气势逼人!威武雄壮!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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