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北美,你管这叫尸检官? 第40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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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看向众人:“我很认同格伦的猜测,大家有没有注意到一点,那就是肯尼斯快餐车的生意,很火爆,你们算过他一天可以赚多少钱吗?”
  “多少?”
  苏珊家境不错,对于这些,没什么概念。
  伊万和格伦,虽然经常混迹底层,但也没接触过这些不起眼的摊贩。在三人疑惑的目光中,布莱恩在黑板上写下了一个数字:“两千美刀!这还只是我预估的最低数字,肯尼斯每天的纯利润,绝对超过了两千美刀!”
  “什么!!!”
  “fk,你在开什么玩笑?”
  除了苏珊。
  伊万和格伦,都发出了惊呼。
  他们作为谋杀案调查的一线警探,出生入死,税前年收入也才七万多美刀。
  这还是因为洛杉矶的警探收入相对较高。
  现在布莱恩告诉他们,一个小小的快餐车摊主,一天纯利润,就顶他们小半个月。
  这谁能相信?
  布莱恩两手一摊:
  “我高中毕业后,调查过这方面的情况。
  正常来说,一个小摊子,只要位置选的好,一天的纯利润大概在三四百美刀。
  肯尼斯打着华国美味的招牌,一份炒饭就要七八美刀。
  实际成本,不会超过一美刀。
  他又是那条商业街的明星快餐车。
  剩下的你们自己算吧……”
  为什么洛杉矶,这个时间点,大部分华人移民,都是中产,很少有穷逼?
  不是因为他们本身有底蕴。
  而是这个时间点的美利坚。
  你愿意努力,是真的有很多的办法赚钱。
  “fk,早知道我也去卖热狗了,我的前前前任女友,就很喜欢吃我的热狗。”,格伦算完之后,心里有些不平衡。
  伊万到是对钱,没那么大的兴趣。
  他想到了布莱恩话里的意思:“布莱恩,你是说,肯尼斯发现自己的快餐车这么赚钱后,有了更多的想法?”
  布莱恩点点头:
  “这就是人性。
  或许在开这个快餐车之前,肯尼斯只是想着攒点钱,然后带那个喜欢的女人,回归正常生活。
  但他没想到自己的生意这么火爆。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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