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北美,你管这叫尸检官? 第208节(4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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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拉贾格身后的一个女成员,也提出了质疑:“如果凶手是跨辖区域作案呢?”
  布莱恩咧嘴一笑:
  “至于跨辖区作案,也有可能,但可能性不大,通勤、选择犯案目标、收集目标情报,再犯案离开,这些都是难点。
  凶手要是这样做,等于给自己增加了暴露的风险,
  另外凶手作为执法人员中的一员,他很清楚警方的调查习惯,所以犯案的时候,会天生带着优越感。
  选在在自己熟悉的地方,不仅便于作案,还能随时掌握警方的调查动静,所以我不认为他会跨区域犯案。”
  听到布莱恩的解释,女组员点点头。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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