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北美,你管这叫尸检官? 第262节(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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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只知道,布莱恩老大就是他生命中的导航明灯,不仅可以从工作上给他指引,还可以增加他生活上的阅历,不至于以后别人的车轮子都印他脸上了,他还在那里玛卡巴卡。
  面对格林的吹捧。
  布莱恩脸上云淡风轻,不为所动,淡然地查看起梅森医生的尸体情况。
  梅森医生很贴心,死前就穿了个裤衩子。
  这让布莱恩的初步尸检,轻松了不少。
  对方死因一目了然。
  三颗子弹,两颗打在了梅森的胸前,一颗正中他的额头。
  正所谓两枪胸口,一枪头,华佗在世也摇头。
  这是典型的莫桑比克射击法,适合近距离手枪射击,致死率近乎百分百。
  凶手是带着必杀之心而来!
  布莱恩大手抓着梅森‘绿油油’的脑袋瓜,将他整个人提溜起来,看了眼对方背后沙发靠枕上的血液溅射分布情况。
  血液溅射分布位置很窄。
  这意味着,梅森在听到门口动静起身的时候,凶手就已经打开了大门,出现在了他们的面前,直接扣动了扳机,才导致梅森内部的血液还没来得及喷射而出,就被身后的沙发靠枕挡住了。
  一般来说,手枪子弹射入人体之后,不是穿透的直线运动,弹头会受到骨骼肌肉的影响出现变向,子弹在动能的作用下,变成翻滚运动。
  这会导致弹孔位置,伤口看着很小,实际上内部已经被撕裂出了大量的血肉空腔。
  所以现实中,身体中弹的人,或许感受不到很痛,但在几秒内,就会失去力气,不可能还能和电影里面一样,继续浴血奋战。
  除非子弹口径很小很小,又或者这个人磕了药。
  某种程度来说,不涉及内脏器官的贯穿子弹伤,反而算是轻伤了。
  梅森的运气就不错。
  两颗子弹,贯穿了他的身体,射入了他身后的沙发。
  他要是运气好的话,说不定还能叫个救护车。
  可惜凶手还往他脑袋上补了一颗子弹。
  布莱恩站到梅森的尸体前,转过身,看向大门位置,摸摸下巴:
  “死者梅森背后枪口溅射出来的血迹,分布面很狭窄。
  这意味着凶手开枪的距离很近。
  当时应该是梅森听到门开的动静,刚刚起身,想要查看情况,结果凶手直接出现在他们的面前,扣动了扳机
  这个过程,不超过一秒钟。
  门锁没有被撬开的痕迹,这意味着凶手有他们家的钥匙。”
  格林在一旁,边看边学。
  他身上还塞着一根录音笔,就是为了事后反复复习布莱恩老大的一言一行,反思布莱恩老大的破案思路。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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