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太想重生了 第411节(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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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吧,我定了餐厅,好贵的。”连漪拉着林逍的手出了房间,去了酒店的文华厅,这家餐厅几乎有四十年历史了,算是香港最好的餐厅之一,接待过无数的政要名流。
  林逍和连漪进入餐厅之后,里面真的是美女如云。
  而且这里也很容易遇到女明星啊,林逍一眼过去的时候,就见到了两三个。
  张百芝,向太,还有两个不认识的。
  这个时候的张百芝脸上胶原蛋白满满,还没有那么干瘦,确实在颜值的巅峰期。
  今年的她,男友应该是陈晓春吧。
  不过见到林逍后,她还是本能地从上到下看了一眼林逍,先看脸,然后看全身的牌子,最后看气质。
  接着看林逍身边的女伴连漪。
  林逍身上的西服是李霜买的,杰尼亚的,只不过不是定制,而是成品制衣,一万多而已。
  而连漪身上的裙子,更加和奢侈品无关的了,她身上也没有任何奢侈品。
  这个女明星立刻就做出判断,这对男女没什么钱,专门来这个餐厅见世面的。
  当然,这一切只是本能,因为林逍和连漪的外形太突出了。
  等到林逍和连漪坐下后开始说话的时候,更加印证了她的判断。
  原来是内地来的游客啊,不算有钱,穿着杰尼亚的西服,有明显的品牌标识,没啥身份地位。
  这个时候的港人对内地人,还是很有优越感的,明星更是如此。
  为了给林逍庆祝生日,连漪今天晚上真是下血本了,这顿晚餐好贵。
  鱼子酱上来的时候,林逍立刻想起了门徒里面的对话。
  等到服务员走的时候,林逍一边吃,一边朝着连漪道:“干什么?让隔壁外国人看见了还以为我吃不起呢。”
  “把天平拿走,一罐全部留下,一人一罐。”
  连漪被逗得咯咯笑,也不觉得林逍这样耍宝丢人,她拿起勺子,轻轻放进嘴里。
  “还蛮好吃的,就是有点咸。”
  “我还是第一次吃这种传说中的鱼子酱呢。”
  林逍:“我也是,听说嘴对嘴喂更好吃,因为唾液酶能够和鱼子酱产生特殊的化学反应。”
  “骗人,你以为我会上当。”连漪娇声道。
  林逍:“真的,快点,快点,让我尝一尝。”
  连漪用一勺子放进嘴里,然后小心翼翼地看着周围,然后隔着桌子,轻轻地接吻,用小舌头送了过去。
  “先生,小姐,这里是餐厅,请文明用餐,不要给别人带来不适。”张百芝对面的男人朝着林逍严肃道,而且说的还是英文。
  靠,隔壁外国人动作更亲密,甚至一边接吻,一边抚摸你怎么不管?
  连漪听完之后,没有脸红,也没有慌张,而是冷冷地盯着那个男人。
  她从小到大都是天之骄女,父亲是市长,男友是互联网巨头,而且自己也登上过最高舞台,面对这种女明星完全是俯视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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