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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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
  宋昭宇很郑重:“思渺,我喜欢你,就是想当你男朋友那种喜欢。”
  程思渺:“………………”
  程思渺:“愚人节已经过了。”
  程思渺有点坐立难安了,站起来开始收碗,什么玩意,谁会在家里吃凉瓜炒牛肉的时候突然表白,不是,这不是重点,为什么他当作弟弟的小孩会突然向他表白,有人能给他解释一下前因后果吗?
  “我来收吧,”宋昭宇捏住他的手腕,“还有,我认真的。”
  程思渺:“……”
  程思渺把手里的碗放下了。
  两人对峙良久,程思渺艰难开口:“但是……抱歉……我好像对你没有那种意思……?”
  作者有话说:
  ----------------------
  嘻嘻
  渺渺心软所以被磨几下就让昭宇进来了(双重意味
  第4章 少爷与弟弟
  等宋昭宇把碗收进去扔洗碗机再回来,程思渺已经把灯重新开好,在客厅里正襟危坐。
  虽然还是穿着柔软的水蓝色家居服——再去换未免刻意——但周身气势已不同刚才,程思渺像程总助那样微笑,轻轻拍了拍自己身边的位置:“坐。”
  宋昭宇刚坐下来,程思渺就问:“我可以问一下吗,你为什么突然对我……做出刚才那些举动?”
  宋昭宇反问他:“你在面试我吗?”
  程思渺保持微笑。
  宋昭宇未作答,沉默几分钟,他又问:“你真的不喜欢我吗?”
  程思渺也反问:“所以你是觉得我喜欢你,才跟我表,呃,表白?”
  程思渺又不是羞涩的青少年,表白一词对他来说不应这么难以启齿,更何况此前他常常作为表白的接收方,每有男男女女对他表示好感,他总拒绝得礼貌但干脆。
  然而宋昭宇对他表白,就让他觉得这两个字很……烫口。
  这么短的时间内,他有很多东西没法捋清,能直接抓到的、浮在水面的感受就是——全乱了套了。
  说难听一点,这跟乱/伦有什么区别。
  见宋昭宇没答话,程思渺忍不住反思自己。
  啊是,他也觉得他对宋昭宇还可以。
  最开始他是把宋昭宇当成一项工作任务。
  他说的“我小时候还抱过你”并非一句客套,在程思渺父亲生意失败前,两家人来往算得上密切,程思渺自己也还是个小孩时,的的确确推过只比他低一点的婴儿车在小花园里遛弯,把襁褓里的小宝宝抱起来过,小宝宝软软的小手抓住过他的手指,在他怀里咯咯傻笑,过一会儿又因为肚子饿了高分贝哇哇大哭,智能小玩偶似的,非常好玩。
  只是婴儿宋昭宇还没开始记事,对他毫无印象,要说正式认识,还要等到他入职兼达。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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