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章(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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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杨金穗抬头多看了几眼,许霆注意到了,老气横秋地叹气:
  “你也觉得他长得英俊吧,我姐姐之所以总来这家店,就是觉得他好看。你们女人都这样。”
  许霏敲了弟弟脑门一下,解释:
  “才不是,他是我们中学前几年毕业的学兄,但是据说因为家庭原因无法继续往上读。
  有一次回学校请老师帮忙给他找个活干,老师就给他介绍了这里。
  我想着多来消费几次,他说不定能挣到足够的钱去继续读书了。”
  林奎宁和许霏同一个中学,也就是杨满福正在奋力冲刺的师范附中,闻言也插话:
  “是的,我也知道他,他学习很好的,尤其是英文和日文,据说是打算出国读书的,如今也去不成了。”
  杨金穗好奇:
  “他叫什么?”
  杨满福惊恐:不是吧,小姑,你难道真看上他了?
  作为小地方出来的土包子,杨满福对此接受无能。
  “白仲书。”
  杨金穗觉得这名字耳熟,但她生活至今,好像还没认识过姓“白”的人,也只能当自己是记错了。
  在咖啡店又消磨了一会儿时光,杨金穗这才和新朋友们分开,带着大侄子回家。
  杨满福恋恋不舍地和林奎宁以及田元道别,倒是和方明远、沈查理比较生疏。
  路上杨金穗就问:
  “你和方明远、沈查理聊得不好吗?”
  “感觉他俩都很有距离感。方明远问我家里是做什么的。
  我说了,我感觉他就开始冷淡了下来。沈查理倒是没有,但他说话太喜欢加洋文了,我听起来费劲。”
  对方明远,杨金穗不做评价。
  但沈查理,她觉得对方可能只是日常习惯了这么表达。
  而且此时的很多外文表述还没完全翻译成合适的中文表述,对于接受过外国教育的人来说,的确是中洋混杂的表述更方便。
  不过交朋友这种事嘛,合得来才是最重要的,倒也没必要勉强自己。
  回家后,杨金穗继续奋笔疾书写悲剧爱情,因为希望这本书的社会反响大一些,杨金穗是打算写成连载的,方便口碑发酵。
  再加上自家的危机暂时解除,她也没有写得很着急。
  只等着日后孙家翻车了,这本书能成为压倒骆驼的最后一株稻草即可。
  等把全文二十几万字写完,时间已经到了四月底。
  其实原本没这么慢的,因为字数多,丢了会很麻烦,杨金穗怕报社不录用也不给她退稿,所以多抄了几遍。
  首选还是《家庭报》,毕竟题材合适,又有合作基础,过稿的可能性更大;而且《家庭报》的稿费也更高一点。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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