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2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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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2章
  徭役分兵役和力役。
  在下达征发兵役、力役的政令之前, 严柏、公孙午和赵昂曾与刘吉商谈一番。
  就兵役制度,赵昂不知君侯是否深知,先简单说明一二:“我大汉乃全民皆兵制, 男子二十足龄傅籍为正卒, 在家三年耕作有一年之积蓄后, 即年满二十三后便可抽身为国服兵役。”
  “役期两年。一年在本郡(国)县服役,一年到边郡戍守或到京师守卫。1”
  “城北兵营中, 便常驻服兵役一年期的正卒壮丁。每一年更替轮换,不足万户的原东莞县的兵力保持在一百余人。”
  赵昂汇报了现在侯国中的兵力。城门关隘的日常值守,便是这一百余兵卒轮值。
  “算上沂水畔新划入的家户,可多出一二十人来。”
  刘吉沉吟:“这点兵力怕是不足。”
  虽然有辜九能召集大几百人手,但官府兵力不足两百,与有庄园堡垒的殷家对上, 怕是不能速战速决。
  一旦成持久战,便会一直有伤亡产生,此非他所愿见的。
  赵昂提出另一种兵役:“除此之外,各郡还有另一类地方军队。”
  “一般地,由郡尉或都尉统领,每年秋天召集正卒壮丁,集合操演一次,为期一月,是为都试。期满返乡。国家若有兵事,临时征召,壮丁需得立即应征入伍。2”
  世界是不断变化着的,一朝的不同时期尚有不同。
  另外,中央政策和地方实施的差异,让兵役制度在各地也有差异。
  接着,赵昂就说了不一般的情况:“不过,这一支为期一月的军队,今年可以听从郡尉召集,去琅邪郡治所东武县服役一月。也可在侯国内,听从侯尉召集操练,服役一月。”
  当然,来年若有兵事需要,郡尉召集,壮丁依然应当响应。
  赵昂接着透露:“何况,东莞侯国今春初立,今秋琅邪郡尉召集郡中各县壮丁操练一月,怕是来不及包含我侯国。”
  又说了一条消息:“琅邪郡尉其人,不勤于兵事,并非每年都操练。”
  琅邪郡在齐鲁半岛南岸的沿海狭长地带,北方不近边郡,无匈奴蛮夷之忧;东南临海,尚无海寇之祸;西方不接中原腹地,除先帝景帝七王之乱时,甚少卷入内乱争雄。
  刘吉不难理解:“琅邪郡,也算是少争之地,不勤于兵事实属正常。”
  最终,刘吉也顺势提出:“既然都是民兵,何不就在东莞侯国,由侯尉召集操练,组成‘乡勇队’?”
  行政地域之间,争什么?不就是争资源,矿产资源,人力资源等。
  既然琅邪郡尉不勤于兵事,他正好有需要,便利用起来。
  刘吉又提出:“不过,虽每年秋收后操练一月是国民应服兵役,也只有到京师守卫才报销吃穿住及来回旅费。”
  “但今年征兵役,也包吃住罢。”
  县(侯国)内应役,为时一月,就不包衣服和来回旅费了。
  即使抄家发财,且还将有一笔更大的暴富,也要节省。
  毕竟若多出衣服和旅费开支,如果征兵五千,便得多出数十万钱的开销。
  几人欲言又止。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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