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红星李灿(3 / 4)
李叶蓁讷讷地张大了嘴巴,她还是第一次见老哥使用“千面”;观其样貌神态,简直一模一样,连身高体态都丝毫不差!
李灿探出影子,用“真实视界”打量着自己,满意地点了点头。
“本来想用李君宇的样子的,不过他太帅了,还是陈宇轩好。”
话一出口,场面忽然变得有点沉默;李灿咧起嘴角,干笑了两声,他克制着挠脸的冲动,说道:“就这么着吧,虽然丰收教会动作不至于那么快,但你们还是尽快行动,免得夜长梦多。”
李叶蓁有些迟疑,她问:“那我们怎么联系?什么情况留在西雅领,什么情况要去找你?”
李灿想了想说,“写信吧,我回头去丰收教堂买只风隼,等住址确定了再告诉你们。”
“只有这样了……”李叶蓁揪住李明月,嘟囔道,“旧大陆的人都在干什么,科技都到手了,连基站都铺不出来……”
说实在的,这就有点冤枉旧大陆了,他们能在一年内,从前工业时代摸到电气时代的尾巴,已经相当了不起了。
估摸着眼下各大教会,正忙活着手搓机床呢吧?
李灿摇摇头,将一行人通通化影,送出了城。
再返回时,已经孤身一人,连皓彩都跟着他们走了。
没办法,“卡拉什尼”这个身份与风影狼重度绑定,皓彩不太适合留下。
“总感觉心里空落落的,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跟蓁蓁分开……”
李灿默默吐槽一句,回到安眠教堂的地下墓穴中,放出霍普金斯,并解除了对他的控制。
“请留下我的性命,我愿对丰收之主起誓,永生不会透露您的任何消息!”
霍普金斯不敢逃跑,他早被那种“意识囚禁”的状态吓破了胆;之后目睹李灿又是化影又是改变面貌的,早已将其当成神秘莫测的高阶黑暗系魔物,心中升不起丝毫反抗的念头。
他满怀希冀地望着李灿,却绝望地看到他摇起了脑袋。
“我不叫‘阿帕奇·卡拉什尼’,更不是西鲁尼的子爵。不知道你死后会不会回归丰收之主的怀抱,若你有幸见了祂,帮我捎句话——”
已然变幻成陈宇轩样貌的李灿,右手从“军械库”中取出一杆qbu202,抬枪指向目标——
“杀人者,红星李灿。”
李灿望着霍普金斯脑袋开出的大洞,施展“弧线弹道”将弹头送回手中,又抹出一片暗影,连同弹壳与霍普金斯都一同吞噬。
他远远听见守墓人的脚步声,身子融成暗影,出了地下墓穴。
到了街边,正要找个角落现形,却想起还穿着原来那身黑色呢子大衣。
“霍普金斯跟陈宇轩体型差不多……”
李灿想着,移动至丰收教堂主教府邸内,在二楼衣帽间找了件精制深红色羊毛外套、一根带有菱形花色的灰色围脖、一条黑色羽绒裤,以及一双皮质长筒靴。
在霍普金斯的记忆中,这一套基本没怎么穿过,且从未如此搭配过;暂时应付下,之后重新找个裁缝店订做一身就是了。
李灿小臂上搭着原来的衣物,下意识划开“军械库”,却发现里头基本已经满满当当,只好暂时丢进影子里存放。
要说用“化影”储物,那空间少说也有上千平方公里,不过各类物件放久了,容易被黑暗侵染,染上些许特质,比如变色、变得没有光彩……且还长期消耗魔力,不太划算。
消耗魔力这点,与“暗渊之丝”一致,不然李灿不介意多个五阶“荒芜主祭”的打手。
没了也不可惜就是了。 ↑返回顶部↑
李灿探出影子,用“真实视界”打量着自己,满意地点了点头。
“本来想用李君宇的样子的,不过他太帅了,还是陈宇轩好。”
话一出口,场面忽然变得有点沉默;李灿咧起嘴角,干笑了两声,他克制着挠脸的冲动,说道:“就这么着吧,虽然丰收教会动作不至于那么快,但你们还是尽快行动,免得夜长梦多。”
李叶蓁有些迟疑,她问:“那我们怎么联系?什么情况留在西雅领,什么情况要去找你?”
李灿想了想说,“写信吧,我回头去丰收教堂买只风隼,等住址确定了再告诉你们。”
“只有这样了……”李叶蓁揪住李明月,嘟囔道,“旧大陆的人都在干什么,科技都到手了,连基站都铺不出来……”
说实在的,这就有点冤枉旧大陆了,他们能在一年内,从前工业时代摸到电气时代的尾巴,已经相当了不起了。
估摸着眼下各大教会,正忙活着手搓机床呢吧?
李灿摇摇头,将一行人通通化影,送出了城。
再返回时,已经孤身一人,连皓彩都跟着他们走了。
没办法,“卡拉什尼”这个身份与风影狼重度绑定,皓彩不太适合留下。
“总感觉心里空落落的,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跟蓁蓁分开……”
李灿默默吐槽一句,回到安眠教堂的地下墓穴中,放出霍普金斯,并解除了对他的控制。
“请留下我的性命,我愿对丰收之主起誓,永生不会透露您的任何消息!”
霍普金斯不敢逃跑,他早被那种“意识囚禁”的状态吓破了胆;之后目睹李灿又是化影又是改变面貌的,早已将其当成神秘莫测的高阶黑暗系魔物,心中升不起丝毫反抗的念头。
他满怀希冀地望着李灿,却绝望地看到他摇起了脑袋。
“我不叫‘阿帕奇·卡拉什尼’,更不是西鲁尼的子爵。不知道你死后会不会回归丰收之主的怀抱,若你有幸见了祂,帮我捎句话——”
已然变幻成陈宇轩样貌的李灿,右手从“军械库”中取出一杆qbu202,抬枪指向目标——
“杀人者,红星李灿。”
李灿望着霍普金斯脑袋开出的大洞,施展“弧线弹道”将弹头送回手中,又抹出一片暗影,连同弹壳与霍普金斯都一同吞噬。
他远远听见守墓人的脚步声,身子融成暗影,出了地下墓穴。
到了街边,正要找个角落现形,却想起还穿着原来那身黑色呢子大衣。
“霍普金斯跟陈宇轩体型差不多……”
李灿想着,移动至丰收教堂主教府邸内,在二楼衣帽间找了件精制深红色羊毛外套、一根带有菱形花色的灰色围脖、一条黑色羽绒裤,以及一双皮质长筒靴。
在霍普金斯的记忆中,这一套基本没怎么穿过,且从未如此搭配过;暂时应付下,之后重新找个裁缝店订做一身就是了。
李灿小臂上搭着原来的衣物,下意识划开“军械库”,却发现里头基本已经满满当当,只好暂时丢进影子里存放。
要说用“化影”储物,那空间少说也有上千平方公里,不过各类物件放久了,容易被黑暗侵染,染上些许特质,比如变色、变得没有光彩……且还长期消耗魔力,不太划算。
消耗魔力这点,与“暗渊之丝”一致,不然李灿不介意多个五阶“荒芜主祭”的打手。
没了也不可惜就是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