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3 / 4)
高志远羡慕的不行,“你俩收敛点儿啊。”
高二姐一看这样,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她这弟弟,看着聪明,实际上傻的很,她索性也不看了,扭头走了。
高志远带回来的电脑就放在客厅里,崭新的机器就那样随便的放在一张旧桌子上,旁边就是一堆乱七八糟的椅子凳子。
一开始是周何林操作电脑,基本的东西很容易,常用的他本来也学的差不多了,但想要精通电脑,还有很多要学习的。
越到后面越复杂。
周何林就有点儿吃力了,主要是内容太杂,他没理顺,而且之前的确没怎么关注过,相比较而言,他远不如林豆蔻上手更快。
那些略显艰涩的,她一学就会。
高志远感叹,“不愧是我们数院的,何林,你算了吧,你还是别学了,我教你真费劲,我还是教我们系花吧?”
周何林卖电脑不是因为对电脑感兴趣,而是因为卖电脑比较赚钱,他现在一共卖了八台电脑,其中三台已经到货了,是花了高额运费通过航空运过来的,还有五台在路上,这八台全部到货之后,扣除货款和运费,能有两万的利润,分给程画家一万,他和哥哥平分,仍然有五千呢。
五千是什么概念,是他妈姚青妍两年的工资。
周何林笑了,把位置让给林豆蔻,并且说,“行啊,反正我俩不分你我,谁学会了都一样。”
高志远生气的瞪了他一眼,“夜猫子,你收敛点儿啊,我是看我们系花的面子,你再得瑟,我把你小时候的丑事儿全抖搂出来。”
周何林一点儿也不害怕,“我小时候哪有什么丑事儿,我可不像你,一打架就哭,一哭就尿裤子,我记得你爸说过,你七八岁还尿裤子呢。”
高志远气得蹦起来,挥起拳头就要打人。
林豆蔻噗嗤笑了,“高志远,他说的是真的吗?”
两人连着去高家四五天,都快把高志远烦死了,但说他烦吧,谁约他都不出门,就在家蹲着,等人来了,又忍不住想骂人。
好在学了一个星期,也学的差不多了,剩下的那五台电脑也都到货了,周何林五千多块到手,立即去商场买了一块漂亮的女式手表。
林豆蔻其实有手表,只不过她买的是最便宜的,三十多元的手表,时间走得很准,但做工有些粗糙,看起来没有那么美观。
相比之下,远不如周何林花了三百多买的好看。
林豆蔻很喜欢,新手表小巧轻便,而且表带也做得好,原来那一块有点儿夹汗毛,戴着不太舒服,但她一直也没舍得换。
但林豆蔻觉得,太让周何林破费了,男女处对象,也不能总让男的花钱吧。
她没有送男朋友礼物的经验,不知道送点儿什么好,想来想去,觉得不如送他一套衣服。
周何林很帅,每天穿衣服也都很讲究,永远板正利落,可她也发现,他的衣服其实不算太多,穿来穿去就那几件。
而且都不是时兴的款式。
她专门拿出一个上午,逛了逛附近的商场,最后挑了一件白色有暗花纹的短袖衬衫,一条做工很好的青色西裤,外加一双软底子的皮鞋。
这天下午,周何林提着周老爷子做的酱肉来找她,俩人和往常一样,简单聊了几句,然后就开始一个看书学习,另一个也看书学习。
周何林最近从李教授,也就是他们的系主任那里,借了不少有关经济的专业书籍,有些内容浅显易懂,有些确实需要反复琢磨的。
但过了一个多小时,最多两个小时,有人就不专心了。
周何林站起身,看到正在专心演算的林豆蔻,也不打扰她,给她倒了杯水,自己也喝了半杯水,然后就从背后环住了她的肩膀。
林豆蔻现在已经习惯了这种程度的亲密,她抿了抿嘴,“你别闹,要不你出去转一转吧,这道题我马上做出来了。” ↑返回顶部↑
高二姐一看这样,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她这弟弟,看着聪明,实际上傻的很,她索性也不看了,扭头走了。
高志远带回来的电脑就放在客厅里,崭新的机器就那样随便的放在一张旧桌子上,旁边就是一堆乱七八糟的椅子凳子。
一开始是周何林操作电脑,基本的东西很容易,常用的他本来也学的差不多了,但想要精通电脑,还有很多要学习的。
越到后面越复杂。
周何林就有点儿吃力了,主要是内容太杂,他没理顺,而且之前的确没怎么关注过,相比较而言,他远不如林豆蔻上手更快。
那些略显艰涩的,她一学就会。
高志远感叹,“不愧是我们数院的,何林,你算了吧,你还是别学了,我教你真费劲,我还是教我们系花吧?”
周何林卖电脑不是因为对电脑感兴趣,而是因为卖电脑比较赚钱,他现在一共卖了八台电脑,其中三台已经到货了,是花了高额运费通过航空运过来的,还有五台在路上,这八台全部到货之后,扣除货款和运费,能有两万的利润,分给程画家一万,他和哥哥平分,仍然有五千呢。
五千是什么概念,是他妈姚青妍两年的工资。
周何林笑了,把位置让给林豆蔻,并且说,“行啊,反正我俩不分你我,谁学会了都一样。”
高志远生气的瞪了他一眼,“夜猫子,你收敛点儿啊,我是看我们系花的面子,你再得瑟,我把你小时候的丑事儿全抖搂出来。”
周何林一点儿也不害怕,“我小时候哪有什么丑事儿,我可不像你,一打架就哭,一哭就尿裤子,我记得你爸说过,你七八岁还尿裤子呢。”
高志远气得蹦起来,挥起拳头就要打人。
林豆蔻噗嗤笑了,“高志远,他说的是真的吗?”
两人连着去高家四五天,都快把高志远烦死了,但说他烦吧,谁约他都不出门,就在家蹲着,等人来了,又忍不住想骂人。
好在学了一个星期,也学的差不多了,剩下的那五台电脑也都到货了,周何林五千多块到手,立即去商场买了一块漂亮的女式手表。
林豆蔻其实有手表,只不过她买的是最便宜的,三十多元的手表,时间走得很准,但做工有些粗糙,看起来没有那么美观。
相比之下,远不如周何林花了三百多买的好看。
林豆蔻很喜欢,新手表小巧轻便,而且表带也做得好,原来那一块有点儿夹汗毛,戴着不太舒服,但她一直也没舍得换。
但林豆蔻觉得,太让周何林破费了,男女处对象,也不能总让男的花钱吧。
她没有送男朋友礼物的经验,不知道送点儿什么好,想来想去,觉得不如送他一套衣服。
周何林很帅,每天穿衣服也都很讲究,永远板正利落,可她也发现,他的衣服其实不算太多,穿来穿去就那几件。
而且都不是时兴的款式。
她专门拿出一个上午,逛了逛附近的商场,最后挑了一件白色有暗花纹的短袖衬衫,一条做工很好的青色西裤,外加一双软底子的皮鞋。
这天下午,周何林提着周老爷子做的酱肉来找她,俩人和往常一样,简单聊了几句,然后就开始一个看书学习,另一个也看书学习。
周何林最近从李教授,也就是他们的系主任那里,借了不少有关经济的专业书籍,有些内容浅显易懂,有些确实需要反复琢磨的。
但过了一个多小时,最多两个小时,有人就不专心了。
周何林站起身,看到正在专心演算的林豆蔻,也不打扰她,给她倒了杯水,自己也喝了半杯水,然后就从背后环住了她的肩膀。
林豆蔻现在已经习惯了这种程度的亲密,她抿了抿嘴,“你别闹,要不你出去转一转吧,这道题我马上做出来了。”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