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章(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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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岁数的孩子,别说是在城里,就是在乡下过得去的人家,也还不怎么需要担起家里活计,照旧是成日在村里疯跑着耍。
  “我想着傻一点也不怕,多的不说,能学会赶车也成,今后留家里当个门房加车夫,给他一口饭,也比落别人手里强些。”
  于是常霄花五百个钱买了石头,一路上他和宋阳轮着赶车,闲着的那个人就和他说话。
  “我们发现他算不得傻,就是有些迟钝,说上家那个私牙人总是打他,不知道是不是给打出毛病了,还说他有个小弟是一起被卖的,但是半路发高热,私牙人哪里舍得给抓药,最后就给病死了。”
  一般人家不会一次卖两个孩子,再说句不好听的,轻易不会卖小子。
  除非是真的揭不开锅,走投无路,孩子留在家里也只有饿死一条路,那么卖了与人为奴为婢,还能有一条活路。
  曾如意听完,直接骂道:“那贩奴的,当真是该死!”
  原本他就听不得这些事,现在还要当爹了,更是觉得气。
  “别为那等人渣动气,气坏了不值当。”
  常霄顺着他的后背捋了两下,“总归人已经抓了,按律要判流放,九成九会死在半路上,也算有报应了”
  两人最后商量着,既然石头不是真傻子,那就留在家里让他干些能干的活计,能学会什么,就教他什么。
  等岁数大了,哪怕离了常家也能安身立命,就把卖身契还给他,让他自行决定是去是留。
  ——
  除了取名石头的小子,常霄还带回家另一种石头。
  到家第二天,把一整箱看不出有什么特别的石头全部摊平摆在院子里晒,入夜后他牵着曾如意的手出来看。
  小哥儿险些以为自己眼花了,只见满院石头都在静静泛光,如夏夜的萤火点点。
  闻哥儿更是捂着嘴惊呼出声,一双眼睛瞪得贼大。
  要不是此刻身处主家的院子,若是深更半夜在野地里看见这场景,他八成会以为闹鬼了。
  常霄去院子里随便捡了两块拿回来,让曾如意进屋细看。
  一旦进到屋中,在油灯的映照下,石头的光芒黯然失色,但吹熄油灯后又能清晰可见了。
  半晌后,油灯再次亮起。
  让闻哥儿离开,自去耳房歇息后,常霄对小哥儿道:“这叫萤石,是我意外得来的一箱货,你可听说过夜明珠?”
  “听故事的时候,听说过。”
  曾如意有些难以置信道:“这就是夜明珠?”
  “夜明珠便是品相极佳的萤石细细打磨而成,至于这些,你可以理解为夜明珠的边角碎料,不值什么钱的。”
  这道理就像是珍珠。
  完整的圆润珍珠可称贡品,民间难得一见。
  歪瓜裂枣的米珠磨成粉后,做成的妆粉、面脂等普通人家多掏点钱也能买得起。
  “你想用这石头,做点什么?”
  曾如意知晓,常霄不会平白无故搬这么一大箱石头回来,一定是由此冒出了什么新主意。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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