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6章(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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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顾景明觉得气氛实在太沉闷,就岔开话题。
  “霍珩,你……你有别的爱好吗?或者喜欢的书,电影,小说?”
  霍珩脸上敷着冰袋,动作顿住。
  “喜欢的?”
  十六岁的霍珩眼中露出一点迷茫。
  “没有。”
  顾景明推推宋弃:“哥,你去把我吉他拿来嘛。”
  宋弃看了霍珩一眼,一动不动,顾景明又推推他,软声催促,宋弃这才站起往外走。
  少年盘腿坐在床边,怀里抱着一把木吉他,指尖拨过琴弦,落下几个散落的音符。
  吉他的琴身压在少年大腿上,木质的弧线贴着腿部肌肉。
  他左手按弦,指腹在钢弦上压出一道浅浅的红痕,右手拨弦,指甲修剪得干净整齐,指尖因为反复拨弄而泛着淡淡的粉色。
  那双手指节分明,带着一种少年特有的清瘦美感。
  下雨天,很适合弹吉他。
  他低头调了调弦,随口哼几句,校准和弦,调子软软的,是他很喜欢的一首英文歌。
  《time machine》
  “staring at stars……”
  “watching the moon,hoping that one day they'll lead me to you……”
  少年的英文发音极其标准,透着慵懒意味,歌声轻柔而动人,清透温和。
  宋弃靠在床头,目光就没从顾景明身上挪开过。
  他看顾景明拨弦的手指,看他垂下来的睫毛,看他喉结随歌声微微滚动,看他赤着的脚踝在床边一晃一晃。
  音乐治愈人心。
  宋弃觉得自己的心被治得乱七八糟。
  世间一切瑰丽不免褪色,湮没于偶然的浪谷或命定的荆棘。
  而你,一如仲夏繁茂,永不凋零。
  宋弃在录音,他喜欢录顾景明的声音,在夜晚难眠时,一遍又一遍,反复播放,犹如饮鸩止渴。
  霍珩也在看着顾景明,与宋弃的痴迷不同。
  霍珩看着少年放松而悠闲的模样,看着他低垂的眼,眼底仿佛闪动着微光,看着他自内而外散发出的沉静温和。
  十六年来,他学过钢琴,练过马术,参加过无数场竞赛和精英夏令营。
  人生履历是一份密密麻麻的标准答案,每一项都极其优秀。
  可喜欢……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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