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荣门】求追读,月票,评论,推荐,(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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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60章 【荣门】求追读,月票,评论,推荐,收藏!!
  石子湖派出所内,许闻简明扼要地介绍了案情,进行交接工作。
  案发时间是八月二十号上午八点到凌晨三点之间。
  户主曹有为和妻子魏翠风都是四十岁,住在石子湖公园小区1栋801室。
  曹有为做零工中介,魏翠风是家庭主妇,平时爱打麻将。
  他们有个十八岁的女儿曹晓霞,在麓山师范读书。
  案发当天上午八点,因为月底,曹有为夫妻二人前往麓山市看望女儿并送生活费,直到凌晨三点才返回南元。
  “师傅,从南元到麓山,来回一趟需要这么久吗?”
  “问得好,”
  许闻点头,
  “我之前也察觉这个问题,审问了曹有为。
  他承认当晚八点送女儿回宿舍后,他们去见了被拖欠工资的工人,解释家中失窃、暂时无力支付工钱。
  进一步审讯下,他才坦白前两次失窃都是他自导自演。”
  “这可真是一语成谶了。”
  王志光翻阅着案卷,啧啧称奇。
  初步统计损失约三万元。
  他这位刑侦大队副队长,月工资才两百元左右,不吃不喝干上十年也攒不下这个数。
  “好家伙,现在干装修这么赚钱?”
  王志光忍不住感叹。
  “谁知道呢。我们接案后第一时间出了现场,做了笔录,也走访了周边群众。”
  许闻接着介绍侦查情况,
  “保安说没有发现任何可疑人员进出,曹有为的邻居也没听到任何异常动静。
  现在最大的难点是无法精准确定作案时间。”
  盗窃案不同于命案。
  在没有监控和目击者的情况下,尸体反应能帮助推断死亡时间,但盗窃可能发生在任何时段。
  连作案时间都无法确定,侦查方向就难以展开。
  九十年代的警察办案,靠的是最原始的地毯式摸排——询问小区每一户人家,了解他们在不同时间段的所见所闻,从而推算案发时间。
  但这种办法消耗的人力物力可想而知,对于一桩盗窃案来说,优先级远不如命案。
  能调动好的人员也少之又少。
  “小陈,你怎么看?”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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