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理由如下】(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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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进入这个研修班,除非……是有什么特殊背景,来刷履历的。
  然而,当他仔细阅读陈彬的履历时,却被深深吸引了。
  ……短短数月内,连续参与或主导破获数起性质恶劣、影响巨大的刑事案件,立功受奖。
  这份实战成绩,放在一个老刑警身上都堪称耀眼,更何况是一个二十二岁的年轻人?
  疑虑变成了强烈的好奇。
  恰在此时,南元市局随案卷附上的一份内部材料送到了他的案头——正是陈彬撰写的那篇【人的行为准则:情绪与利益】。
  正如武国庆在车上所说,这篇报告给了他很大的启发,也正是在那一刻,他萌生了一个念头:
  要近距离观察这个年轻人。
  于是,他恰好选择了与陈彬同一趟前往燕京的火车,并恰好坐在了同一个软卧包厢。
  他想亲眼看看,这个在纸上谈兵如此出色的年轻人,在真实的交流中,在面对权威时,会是何种状态。
  而此刻,在这场他特意设计的、旨在考验学员最深层次分析能力和思维广度的测评中,武国庆的目光再次聚焦在陈彬身上。
  基于案件残忍的暴力行为和性侮辱暗示,几乎所有人都会不约而同地将凶手描绘成一个心理变态、性功能可能存在障碍、对女性怀有极端仇恨的男性。
  他们推测死者是特殊服务行业的女性,可能因嘲笑或拒绝了凶手而招致杀身之祸。
  然而,武国庆期待的,正是能跳出这个“最合理”框架的思考。
  他的目光再次投向陈彬的答卷。随着陈彬笔尖的移动,武国庆的眼神从平静转为专注,继而流露出难以掩饰的惊讶和浓厚的兴趣。
  陈彬的分析,果然没有让他失望。
  【犯罪嫌疑人初步画像-陈彬】
  ...…基于以上行为模式,我对凶手的单一男性犯罪推测持保留意见,并倾向于认为本案存在团伙作案的高度可能性,且团伙中极可能存在女性成员。
  理由如下:
  一、致死原因与过度毁伤:
  死者直接死因应为下体遭钢叉贯穿导致的大出血。
  但凶手并未就此罢手,而是进行了叠加的、极具象征意义的暴力行为:
  撕脱头皮(连带头发)、毁容、切割胸脯。
  凶手彻底毁坏死者面部,却保留了大腿内侧的相对私密的纹身。
  面容被毁有两层含义,一是对死者羞辱,对死者的面部极度憎恨,二是销毁死者的身份。
  从行为逻辑上来讲,前者比后者的意义对凶手更重要。
  这种针对特定面部特征的、带有强烈情绪性的毁灭,通常源于嫉妒、背叛感或长期积怨。
  在情感犯罪中,同性之间因嫉妒而产生的容貌毁损更为常见。
  二、死亡时间与抛尸地点:
  死者被发现时,已经是死亡第四天,抛尸地点偏僻,本地人都不常去。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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