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拆迁】(1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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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7章 【拆迁】
  陈彬将思绪从复杂的旧案中抽离,眼下更紧迫的是韩思思失踪案,现在没有更多的线索,发现了疑点也无处追查。
  随后,陈彬便开口询问道:
  “刘哥,韩思思这起失踪案,具体是哪个派出所在管辖?那边有相熟的同事吗?我想去了解一下前期摸排的情况。”
  “是你老家,石子湖派出所。”
  刘洋答得干脆,随即补充道,
  “年中金山路那片开始拆迁,前几个月原来的派出所院子也拆了,新址到现在还没选,现在整个金山路派出所是借用在石子湖派出所的办公楼里合署办公,手续上有点混乱。所以这案子眼下具体是金山路所原班人马在跟,还是石子湖所接手了,我也不太清楚。”
  他顿了顿,看向陈彬,提醒道:
  “不过,小陈你得清楚,单纯的失踪人口,按规定一般由派出所先行查找,确实还轮不到我们刑侦直接插手。你如果想介入,最稳妥的办法,是以协作名义申请联合办案。”
  陈彬点了点头,这个道理他自然明白。
  公安系统内部,省厅、市局、分局、派出所并非简单的上下级命令关系,更关键的是责任辖区的划分。
  每个案子都关乎一个派出所或分局的考核业绩,除非案件性质发生重大转变,否则谁愿意轻易让外人来分一杯羹,甚至指手画脚?
  这种【性质转变】通常只有两种可能:
  一是普通治安案件升级为刑事案件,比如失踪案中发现明确侵害证据;
  二是八大类刑事案件,进一步演变为手段极其残忍、影响极其恶劣的特大案件。
  但即便案件升级,只要自家能力尚可支撑,主责单位也未必愿意拱手让人。
  就像之前的【南元理工投毒案】和【南元山系列枪击案】,局长邴高远和支队长周忠安之所以力邀陈彬和部里专家武国庆加入,核心目的也是借助外部精锐力量,确保案子最终仍能由市局主导侦破,而非将案件整体移交上级。
  这其中的得失权衡、人情世故,盘根错节,远非规章制度所能言尽。
  好在,申请联合办案的流程虽然繁琐,需要先经主管案件的分局副局长点头,再与派出所所长协调,最后才能对接上具体负责的专案民警,但对陈彬而言,这第一关却根本不是问题——主管案件侦查的城西分局副局长,正是王志光。
  陈彬径直走到走廊尽头王志光的副局长办公室,敲了敲门。
  里面传来王志光沉稳的声音:“进。”
  “王局。”陈彬打了个招呼。
  王志光抬起头,见是陈彬,脸上露出笑容:
  “唉哟,小陈你跟我客气什么?继续叫王队或者王哥听着顺耳些,王局这称呼听得别扭。你这是有事?”
  陈彬简明扼要地说明了来意,想以联合办案的形式介入石子湖派出所管辖的韩思思失踪案,了解一下前期摸排情况。
  王志光听罢,放下钢笔,吹了吹茶杯里的热气,抿了一口,才慢条斯理地叮嘱道:
  “案子要查,这是正事,我支持。但你手头击毙案的报告,也别给我拉下,那可是要入档案的,马虎不得。”
  “明白,王局,报告我会按时保质完成。”陈彬立刻保证。
  “嗯,”王志光满意地点点头,随即伸手拿起桌上的电话,熟练地拨了一个号码,“我这就给石子湖所的老杨打个招呼。”
  电话很快接通,王志光开口道:“喂,老杨吗?我,王志光。有个情况……陈彬他想了解一下你们那边正在查的韩思思失踪案的前期情况……对,是以联合办案的名义,协助你们……嗯,好,那就这么定了,他等下就过去找你。好,回头聊。”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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