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命案!】(3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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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志光被勾起了兴趣,每一次陈彬分析总能学习到新东西。
  “因为犯罪手法的【路径依赖】。”
  陈彬用了一个稍显专业的词,但意思很明确,
  “习惯用什么工具作案,能反映出他们更熟悉的犯罪领域。
  您想,钝器,尤其是斧头、锤子这类,杀伤力巨大,但作为抢劫工具,笨重、不便携带、不易隐藏,威慑过程也更血腥拖沓,容易留下更多证据。
  那在什么类型的案件里,钝器作为凶器比较常见?
  那就是命案!”
  王志光眉头猛地一蹙道:“有吗?”
  陈彬点了点头,小陈老师开课了:
  “按所有案子的凶器选择的比例上来讲,使用利器如匕首、砍刀等作案,更多见于威胁、伤害或激情犯罪。
  这是因为:
  威慑性强,见效快:
  利器寒光闪闪,视觉冲击力强,轻轻一划即可见血,能迅速达到恐吓、控制受害者的目的。
  心理门槛相对较低:很多人冲动之下会持刀恐吓,但真正刺向要害需要极大的心理突破。见血后,部分作案者可能会因恐惧或瞬间的清醒而停止攻击。
  符合【工具顺手】原则:日常生活中接触刀具的机会多,容易获取和携带。
  而选择钝器(如斧头、铁锤)则截然不同,其背后通常意味着更强烈的预谋性和致命的犯罪意图。
  原因在于:
  使用门槛高,目的性强:钝器通常笨重,不便携带,挥舞费力。一个人在决定使用它时,大脑已经进行了一次复杂的权衡,其【确认性】极强——从拿起它的那一刻起,往往就包含了【必须造成严重伤害】甚至【致死】的心理暗示。
  伤害过程残忍,不易中止:
  钝器伤害是【累积性】的。
  它无法像利刃那样一击致命(除非击中头部要害),往往需要多次、大力击打才能造成显著外伤。
  这个重复击打的过程,会不断强化作案者的攻击状态,使其陷入一种【不加倍施暴就无法达到目的】的心理惯性,恶性升级几乎不可避免。
  伤害结果极其严重:
  一旦钝器造成可见外伤,通常意味着骨骼、内脏已遭受毁灭性打击,后果非死即残,几乎没有回旋余地。
  而一个惯用凶器选择钝器的犯罪嫌疑人,无疑是最可怕的,因为往往手里可能就不止一条人命。”
  树林里寂静无声,只有寒风掠过光秃秃的树枝发出的呜咽。
  手电的光圈下,那片暗红色的雪地显得格外刺眼。
  王志光眼中寒光一闪,冷声道:“那他们为什么只砍了韩国学一只手呢?”
  “我认为......或许是因为砍断韩国学的一只手只是用于警告或者威胁。”
  陈彬分析道:“虽然不能确定,但这伙团伙一定在跟韩国学索求什么东西。”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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