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管辖权争议】(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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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3章 【管辖权争议】
  “死者面部多处擦伤,从面部来看年龄应该是在二十岁左右。”
  “由于天气寒冷,尸体四肢已经僵硬,并有明显冻僵迹象,初步只能估算死亡时间在24-48小时之间。”
  莲城支队法医闾振中仔细检查了女尸的体表,在厚厚的红色大衣包裹下,未见明显的开放性外伤。
  最终,他的注意力集中在了尸体的头颅部位——那里有一处明显的凹陷性骨折,创口周围凝结着大量暗红色的血迹,与雪地融为一体。
  “主要创伤在头部,符合高速撞击所致。尸表有明显擦伤,未见明显搏斗抵抗伤。目前看,不排除失足跌落、头部撞击硬物导致致命伤的可能。”
  闾振中冷静地分析着,一旁的技侦人员飞速记录。
  袁杰听着法医的分析,小声问身旁的王志光:
  “师父,这意思是……她可能是不小心从山上掉下来,头撞到石头摔死的?”
  王志光微微点了点头,目光却锐利地扫视着整个现场,低声道:
  “初步看有这种可能。但一切还得等技术队的详细勘查结果。”
  就在这时,袁杰的目光越过了尸体,落在了旁边雪地上一道不寻常的痕迹上——那是一条从破损的围墙外侧延伸过来的、明显的滑落或拖拽痕迹,在积雪上划出了一道深沟,痕迹的末端,正指向这具女尸。
  他立刻抬起手电,光束越过残破的墙头,投向后方那座在夜色中显得黑黢黢、覆满积雪的小山包。
  凭借对地形的熟悉,袁杰瞳孔一缩,低呼道:
  “师父!你看那边!那是南元山的余脉!所以……这人是从我们南元地界摔下来,掉到莲城这县医院院子外的?”
  王志光面色凝重地再次点头:“没错。所以袁支一开始就让我们联系南元支队通报情况。这个案子的管辖权,现在成了首要问题。”
  这种尸源(尸体原始所在地或案发第一现场)与发现尸体的地点分属不同行政区划的情况,在刑侦实践中虽不常见,但也时有发生,属于【管辖权重叠/争议案件】。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刑事案件一般由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和犯罪结果发生地)公安机关管辖。
  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公安机关管辖。
  对于管辖有争议或者情况特殊的刑事案件,可以由共同的上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目前,尸体出现在莲城地界,莲城警方接警并率先抵达现场,负有初步处置和前期勘查的责任。
  但若经调查,确定死亡事件(即案发第一现场)发生在南元山,则案件的主要侦查管辖权可能归属于南元警方。
  反之,如果最终查明死亡就发生在莲城地界(如医院院外),则管辖权明确归莲城。
  齐伟强搭话:“还有要确定死者身份、排除是他杀还是失足跌落。”
  王志光问道:“还没确认死者身份吗?”
  “没呢,死者面部有多处擦伤不好辨认,而且身上也没有存放能够证明身份的物件。”
  袁杰吸了一口凉气,头皮发麻:“这大晚上的,谁家好人穿一身红爬山,还正正巧巧摔到了法黄县医院?”
  齐伟强笑了笑:“怎么?我们警察可都是党员,坚定的唯物主义者,你还信这些牛鬼蛇神啊?”
  袁杰摇了摇头:“就是感觉太渗人了,没接触过这种案子。”
  齐伟强看了眼王志光道:“那你问问你师父,或者问问你爸,七八十年代的案子那才叫毛骨悚然,还有港岛那些著名案件,什么雨夜屠夫,人肉包子.......”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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