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这不是演习!】(上一章,关于鸡尾(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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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对袁杰和记录员示意了一下,沉声道:
  “米泽,现在,是你最后坦白的机会。把你怎么想的,怎么计划的,怎么和卢益益勾结的,以及27号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一五一十地说清楚,现在的案子可没有你想的这么简单。
  我只能告诉你一句话,杀害卢益益和卞初珍的这伙人,已经算是把南元市的天都给捅破了。
  所以,你想要继续糊弄下去,耽误案件进程,这个后果你掂量一下,自己能不能承担的起。”
  从现有角度来看,米泽属于有杀人的故意,并实施了雇凶杀人的行为,且其有预谋地与卞初珍发生争吵,迫使对方离家出走。
  这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的犯罪预备或犯罪未遂。
  不过,关键点在于,卞初珍的死亡结果并不是由米泽和卢益益的行为所直接导致的。
  一个独立的、不可预见的第三方行为介入了进来,并且这个介入行为是导致死亡的决定性原因。
  这在刑法上被称为【因果关系中断】。
  举例说明:
  a雇b去杀c,b在去杀c的路上,c却意外被一辆失控的汽车撞死了。
  a和b依然要为他们【雇凶杀人】的行为负责,即杀人未遂,但c的死亡结果不能算在他们头上。
  应用到本案也是同样的道理,米泽和卢益益需要为他们【策划并意图杀害卞初珍】的行为承担罪责(杀人未遂)。
  米泽听见这话,内心犹豫了片刻,随后重重一点头:
  “我......我说,确实我用了这笔钱雇佣了卢益益杀卞初珍。”
  对这个理所应当的结果,众人并不感觉到意外。
  陈彬比较关心的是:
  “还有呢?你刚才听到卞初珍死亡时间是27号时,表情很惊讶,是为什么?感觉你完全不知道卞初珍的死亡时间,这种雇凶杀人,不应该是先付定金,确定人死了才结尾款吗,为什么你直接把钱都给他了?”
  “因为,我怕这事查到我身上来,所以......提前计划好了,直接把这笔钱就放在了卞初珍的行李箱夹层里,卢益益只有掳走并杀害卞初珍,才能拿到这笔钱。”
  “这计划是你提出来的吧?”
  “嗯。”
  闻言,陈彬心中了然,米泽这个人是有一点小聪明在身上的。
  如此一来,如果真的按照原计划进行,卢益益掳走杀害卞初珍,因此被抓,在没有其他证据下,就很难界定这是雇凶杀人,还是为财杀人了。
  不过,正因如此,卢益益为什么在没有杀害卞初珍的情况下,还能拿走这一万一千元呢?
  陈彬皱起了眉头:“那卢益益有跟你说过,准备怎么实施杀人计划吗?”
  “我们俩商量了一下,我媳妇娘家比较偏,基本路程就是先坐大巴车到莲城郊区,然后要爬一段山路,那地方难走得很,人迹罕至,我就告诉他这里是最合适的动手地点。”
  “那你确定卞初珍回了莲城,卢益益也按照计划行事了吗?”
  “不能确定。”
  袁杰自然也反应了过来,开口问道:“那你就不怕,卢益益没有按照计划行事,和你老婆直接带着钱跑了?”
  米泽摇了摇头道:“这个我真的不怕,一个之前靠卖x生活,一个家庭主妇,我们这病谁都知道是治不好的,只能靠吃药吊着这条命,这一万块才够买多少药......竭泽而渔的道理,他们应该还是懂的。”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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