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好吃不过饺子~】(2 / 5)

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

  发现尸体的那两个化粪池,包括相连的整个下水系统,我们都组织人彻底清理勘查过了。
  尸骨经过法医拼接,确认就是两具。
  现场痕迹、物证也都指向这两起。
  总不可能说,他们途中还去别的地方犯案,分尸,制造了一起我们毫无察觉的案子吧?”
  顿了顿,又解释道:“近期全市接报的失踪人口,特别是与特种行业相关的,也都逐一核实了,就这两起了,要不然我们也追查不到他们的租房。”
  “那就更奇怪了。”陈彬的眉头锁得更紧,“两起案件,手法一致,都用了硫酸毁尸,都是针对特服,这符合邓鸿飞团伙的特征。但经济账对不上。除非……”
  他看向布和,再次确认:“布和支队长,第二名受害者的财物损失统计呢?大概多少?”
  “第二名多一些,主要是首饰值点钱,加上存款,大概有三千五百元左右。”布和答道。
  “从第一起作案到第二起,间隔二十多天。
  假设他们第一次得手两千元,生活、租房、以及为第二次作案做铺垫,花掉了一千五,这已经是很节省的估计,那到3月5号前,他们手头可能只剩五百左右,甚至更少。
  五百元,在九十年代初的鹿城,要安排一个像样的局去诱骗一个可能身家三千多的特服人员,并且确保成功……难度很大,不确定性太高。
  邓鸿飞是惯犯,他应该清楚这一点。
  而且在金城,他们基本作案时间相隔最多一个星期,最久的一次还是因为过年回家。”
  陈彬一边说,一边在纸上快速写着数字。
  刘建军摸着下巴的胡茬,提醒道:
  “别忘了,邓鸿飞是老荣出身。
  他们会不会在两次杀人抢劫的间隙,重操旧业,靠偷窃补充日常开销?
  这样就能解释他们为什么在钱不多的情况下,还能稳住阵脚,并且有资金实施第二次诱骗。”
  陈彬停下笔,缓缓摇头:
  “刘支,您说的这个可能性,我考虑过,有这种可能,但是很小。
  这里涉及犯罪心理学中的一个常见现象——犯罪升级通常具有不可逆性。
  简单说,一个罪犯一旦尝到了暴力犯罪,特别是抢劫、杀人等,这种快钱、大钱的甜头,并且成功逃脱了多次,他很难再回过头去从事相对低级、收益小的案子。
  那会让他觉得掉价、不划算,心理上有落差,操作上也可能因为生疏而出错。
  除非有什么不得已的理由,让他在这个半个月的时间里,无法进行杀人抢劫,只能实施盗窃。”
  会议室里陷入了一阵短暂的沉默,众人都在消化这个【不得已的理由】可能是什么。
  陈彬没有卖关子,他继续沿着自己的逻辑推演下去:
  “一个人,或者说一个团伙,能否实施某种特定类型的犯罪,主要受三个因素制约:
  心理、生理、环境。
  我们先看心理因素,邓鸿飞这伙人杀人如麻,心理上不存在障碍,可以排除。
  环境因素呢? ↑返回顶部↑

章节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