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潮头追凶!】(3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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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潮头搞得比较早,也形成了一套机制。
  举报、核实、查处、奖励。
  所以你看,在我们这儿,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是【人人走私,人人缉私】。”
  何绍辉这话说的很直白,警力有限,民力就成了重要的补充,甚至在某些时候成为了主导。
  为了利益,有人冒险走私;同样为了利益,也有人盯着举报。
  陈彬表示理解地点了点头。
  每个地方都有其独特的治安生态和办案模式,不能简单以内陆的眼光来衡量。
  他更关心具体线索:“何支,那个曹建旺,抓到了吗?他交代了什么?关于李昌的下落。”
  “抓到了。”
  何绍辉这次回答得干脆,
  “控制起来了,也审了。
  据他交代,那天晚上船靠岸是在潮头港东边一个废弃的小货运码头,比较偏。
  你们要找的那个李昌,带着个小女孩,下了船就走了。
  曹建旺说,李昌当时问他附近哪有便宜旅馆,他随口指了港口附近一家叫【心心旅馆】的小旅店。我们得到这个消息,立刻派人去了心心旅馆。
  可惜,我们去晚了。
  旅馆老板确认,那天晚上确实有个独眼男人带着个小女孩入住,没有用身份证办理入住。
  第二天一早就退房走了,之后再没回去过。
  我们查了周围,没找到目击者。
  线索……到这里就断了。”
  说到这,何绍辉不自觉地叹了口气,
  “不瞒各位,我们手上刚好接了个涉外的经济诈骗大案,牵扯很广,支队大部分精力都扑在那上面了。
  李昌这个案子,毕竟发案地在你们南元,主要嫌疑人也在你们那边,我们这边主要是协助。
  所以……在心心旅馆线索断了之后,暂时就……搁置了排查。”
  他这话说得合情合理,甚至无可指摘。
  刑事案件管辖有明确的地域原则,主要犯罪地和嫌疑人户籍/常住地是首要管辖依据。
  李昌的罪行主要发生在南元,潮头警方在接到协查后,能迅速行动,查到旅馆,已经算是尽责。
  在主要线索中断,而本地又有更紧迫、管辖更明确的重大案件时,将有限的警力资源进行倾斜,是再正常不过的操作。
  陈彬听在耳中,面色平静,心里却清楚,指望潮头市局投入大量资源协助追捕一个外省在逃犯,确实不现实。
  能提供已掌握的线索和必要支持,已是尽了兄弟单位的情分。
  “何支的难处,我们理解。非常感谢潮头市局的大力支持。”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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