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3章 【六年半的追凶!】(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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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初步推断,嫌疑人是在3月7号晚上十一点左右,潜入死者家中作案。
  法医鉴定,两名死者颅骨均呈现严重的凹陷性、粉碎性骨折,系被钝器反复猛击头部致死。
  死后,凶手纵火焚烧现场。
  值得注意的是,两名死者的尸体被发现时,呈现出高度碳化状态。
  当年麓山支队的同志判断,凶手很可能使用了助燃剂,否则普通火灾难以在短时间内将人体组织烧毁到如此程度。
  第二起,发生在同一年,1986年6月7号,凌晨三点左右,地点是莲城市凤山镇王家村104户。
  同样是一起纵火双尸案。
  男性死者王兵,23岁;女性死者王花,23岁,系夫妻。
  王兵生前是王家村联防队队员。
  同样,调查显示二人社会关系简单,未结仇怨。
  作案手法与第一起高度一致:
  深夜潜入,钝器击打头部致死,随后纵火,尸体高度碳化。”
  最后,指挥棒指向第三份,也是时间上距离【九零七案】最近的一份:
  “第三起,1991年6月9号,凌晨一点左右,地点是莲城市泰昌街道78户。
  依旧是纵火双尸案。
  两名死者,男性魏定国,26岁;女性曹春,26岁,年轻夫妻。
  但这一起,与九零七案的相似度更高!
  男性死者魏定国,死于钝器击打头部,颅骨凹陷骨折。
  而女性死者曹春……死于割喉。
  并且,法医鉴定确认,曹春在生前遭受过侵犯。”
  “哗——!”
  此话一出,会议室里瞬间一片哗然!
  如果说前两起案件的【钝器击头+纵火】已经让人心惊,那么第三起案件增加了【女性死者割喉】和【侵犯】这两个要素,几乎与【九零七洪波夫妇】被害案的模式如出一辙!
  只是九零七案没有纵火,或者说嫌疑人想要纵火却失败了。
  “连环案!绝对是连环案!”
  “流窜作案!跨越了三个地方!”
  “时间跨度从86年到91年,再到现在的92年……”
  “凶手的目标都是年轻夫妻!”
  与会的中层干部和骨干刑警们纷纷低声惊呼,交头接耳。
  显而易见,这是一起很明显的系列案件,同样的杀人手法,类似的死者,但发生在不同的城市。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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