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8章 【二幺幺灭门惨案!】(4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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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居住地址:麓山市田心区太平镇三弄71号。
  案发时间:1993年2月11日深夜。
  案发地点:太平镇三弄71号。
  出警时间:1993年2月12日凌晨0点30分。
  卷宗记载:2月11日晚,麓山刑侦支队接到太平镇派出所报案,称太平镇一户人家发生灭门惨案,一家六口有五人死亡。时任刑侦支队长的毕坤华亲自带队,率重案一大队赶赴现场勘查处置。
  民警抵达现场时,发现除男主人吴继业外,其余五人全部倒在了堂屋的血泊之中,均已无生命体征。
  报案人名叫李克,是吴继业的牌友。
  据李克供述:吴继业平日里酷爱打麻将,李克是他常聚的牌友之一。案发当晚,二人约好了一起打通宵麻将。李克按时到了吴继业家门口,敲门无人应答,却发现院门虚掩。他推门进去,就看到堂屋里满地的尸体,吓得魂飞魄散,连滚带爬地跑到派出所报了案。
  陈彬的目光在“吴继业”这个名字上停留了很久。
  一家六口,五死一失踪。
  失踪的男主人,是畏罪潜逃,还是同样遭遇了不测?
  他继续往下翻看,后面附着法医的初步尸检报告、现场勘查记录、以及蒋珩亲笔签署的案情研判报告。
  陈彬仿佛回到了二月十一号,案发当晚。
  ...
  ...
  一九九三年二月十一日,凌晨十二点三十六分。
  麓山市,田心区,太平镇三弄71号。
  警灯将这条原本寂静的巷道映照得忽明忽暗,红蓝光芒在斑驳的砖墙上往复游弋。
  门口停了一排警车,引擎尚未熄火,在寒夜里发出低沉的嗡鸣。
  重案一大队到场的人不多,只有三个:
  支队长毕坤华,中队干部白明辉,以及警员卫擎。
  毕坤华站在院子门口,没有急着进去。
  他目光沉凝,借着院内临时架起的照明灯光,打量着眼前这栋普通的农家小院。
  院墙是红砖砌的,大约一米七八的高度,墙头没有碎玻璃或铁丝网,如果有人翻越,并不困难。
  院门是普通的铁皮门,虚掩着,门锁没有被撬的痕迹。
  报案人李克蹲在院墙根下,脸色惨白,手指还在微微发抖。
  他穿着一件灰扑扑的夹克,裤腿上沾了些泥点子,整个人看起来还没从巨大的冲击中缓过来。
  一名派出所的民警正在旁边给他做初步笔录,他说话断断续续,声音发飘。
  “……吴哥是钳工,因为得罪了领导,下了岗,平常就在家里接点私活赚钱。
  我有时候也会过来帮忙,所以有吴哥家里的钥匙。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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