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8章 【第一次犯案!】(4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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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政重新坐回主审位,林阳调整了一下录音设备,陈彬关上了大门。
  李政没有急着提问,先点了一根烟,隔着烟雾看着张初,缓缓开口:
  “张初,从头说吧。你卖掉孩子,跑到鹏城来,是怎么一步一步走到今天的。”
  张初抿了抿嘴道:
  “我卖了孩子,手里揣着五千块钱,坐火车来了鹏城。
  刚一下火车,看着鹏城可真热闹啊,到处都是工地,到处都是人,满大街的汽车看得我眼花缭乱。
  我以前在顺丰县哪见过这么多车?
  什么丰田、日产、皇冠,一辆比一辆漂亮,我看着就喜欢。
  我当时就想,要是能当个司机,天天开着车在这城里转悠,那该多风光。
  于是我拿着手里的钱,去学了个驾照。
  学会开车,工作还是很好找的。
  驾照下来没多久,我就找了一家公司,给老板开车去了。
  当了司机之后,接触的人慢慢多了,我也变得能说会道了。
  每天穿得人模狗样的,不了解我的人,还以为我是个多大的老板呢。
  这件事很快就传到了我老家,大家都以为我在鹏城发了大财。
  没过多久,我弟弟张静和我妹妹张小小就来投奔我了。
  结果他们来了之后才发现,我压根就不是什么大老板,就是个给别人开车的司机,光会吹牛逼,根本帮不上他们什么忙。
  但他们既然已经来了,也不能闲着,只能自己出去找活打工,对付混口饭吃,根本就剩不下什么钱。
  弟弟妹妹的死活,我压根不在乎。
  我跟着老板鞍前马后地忙活,很快就认识了一个叫付小娟的女人。
  她是黔南的,92年8月来的鹏城,在一家电子厂打工,十八岁,长得很好看,但没见过什么大世面,认识我之后,就被我的外表迷惑了,觉得我很有本事,是个大老板。
  我们俩很快就谈起了恋爱。
  恋爱之后,我也没闲着。
  因为我经常跟老板去一些娱乐场所,认识了不少和我年龄差不多的年轻人。
  其中有个人叫张金,也是顺丰县人,比我小两岁,给另外一个老板当司机。
  因为是老乡,我们很快就抱团到了一起,没事的时候就经常在一起喝酒聊天。
  但天天吃喝玩乐是要花钱的。
  我们都是破打工的,那点工资根本经不起折腾,很快就入不敷出了。
  我记得很清楚,是1992年11月20号那天,我们又聚在了一起,本来想一起喝酒的,但凑了凑钱,根本就不够。
  没办法,我们只能在宝安区的街上溜达,累了就坐在马路边抽烟闲扯。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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