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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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程建国刚从京市回南城, 一下飞机就赶着回家, 就是为了带钱回去给自己老爸工厂里发工资。
  可是回到家他才发现:去, 那个装钱的手提包不见了。
  程建国:……
  真是急得他流了一身的汗!
  他在京市开了一家小小的娱乐公司, 倒也赚了点小钱。
  可是, 这三十万也不是小数啊!丢了真是要他们一家的命!
  没办法, 程建国只好沿着回家的路返回去找, 其实他心里也知道,找到的机会非常渺茫。
  可是,他还是不想放弃, 不甘心啊!
  就这么找来找去没找到,程建国只好去了最近的派出所,报案了。
  这纯粹就是给自己一个不是希望的希望罢了, 心里安慰都算不上。
  可程建国没想到, 他进去一报案,警察却听着听着就说, 他的包在这里, 是被一个女孩给捡到了, 送到这里来的。
  程建国的心啊, 简直是说不出来的滋味, 激动, 不可置信,惊喜,反正复杂得很。
  得知那孩子正带着另外一位警察去她捡到包的地方查看, 程建国就连包都顾不上了, 赶紧跟着警察跑了过来,想亲眼见一见那位捡了自己的包,还送到派出所去的好孩子。
  …………
  刘芳一看到冲过来拉住她的手不放的大叔就有点懵。
  经过警察的一番解释,刘芳才知道眼前的这位就是那个手提包的失主。
  刘芳看到他一个劲地说谢谢,眼眶还泛红,一副激动得快哭出来的样子,她就有点头皮发麻。
  “额,不用这样的,叔叔,我就是做了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九十年代初,捡到东西交给警察还真是挺普遍的,还没有后世那样成为稀有物种。
  程建国却是一个劲地道,“真是谢谢你啊,孩子,要不是你的话,我……不说这些了,以后你就是我侄女就,叔我以后一定好好答谢你。”
  刘芳:……
  不是,怎么就突然冒出了一个叔来了呢?还强行认亲的?
  刘芳使劲抽回被抓住的手,讪讪笑道,“那什么,叔叔啊,真是不用这样的,我就是举手之劳,那什么,我还得回家呢,拜拜啊。”
  说罢,她就想转身跑,程建国却一抬腿,走了两步过来拦住她,道,“不行不行,这样,好孩子,你告诉我你叫什么名字,家住在哪里,叔是一定要报答你的,你放心,叔是正经人家,你要是不放心,我可以让几位警察同志给我作证的……”
  刘芳扶额,她真的没想着什么报答,纯粹就是不想拿了这钱以后心里不安而已。
  可是看这位大叔的样子,她要是不交代清楚了,他是不肯放自己走的。
  没办法,刘芳只好说了自己的住址,还有姓名,在哪儿上学什么的。
  然后就真的脚底抹油地溜了,大叔真是太热情了,她瘆得慌。
  程建国得知了刘芳的住址还有姓名什么的,一个劲地在跟那几位派出所的警察感叹:这孩子好啊,聪明,品行好,巴拉巴拉。
  听得几位警察真是有些哭笑不得。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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