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砂痣前女友(14)(5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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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用犹豫。
  对喜欢的人,无所顾忌表达他眼里的愉悦、声里的宠溺、胸膛里的欢喜。
  好让世人知道,他是如此爱慕着、珍重着她。
  他的忍耐,早就不知不觉到了极限。
  琳琅的袖子被人从后面扯了一下。
  她诧异回头。
  “我、我有话要说——”镜澄鼓起了勇气。
  琳琅只见僧人眉间朱砂红艳,昳丽极了。
  注视着心上人,镜澄表情逐渐变得温和。
  你说,阿秀去还俗好不好?
  褪了这身红衣袈裟,舍了半生浮屠功德。
  不修妙法莲华,也不读般若波罗蜜多心经,为你蓄起长发,束起玉冠,做一个普普通通的年轻儿郎,在意中人细微的眉眼风波里患得患失。
  如果神佛堕入凡间,有了活血肉,有了贪嗔痴……你还会喜欢这样的阿秀吗?
  “你说什么?”
  琳琅听得不太清楚,周围太吵了。
  “这句话,阿秀一生只说一遍,你听好了。”
  僧人的双手探入幂蓠里,小心的,虔诚的,捧起了琳琅的脸。
  待我还俗,你要不要……跟我?
  我养了一匹膘肥体壮的小悍马,它的鬃毛是枣红色的,眸子带了点褐衣,脾气很温顺,可以带咱们去任何的地方。
  开春的时候,溪边桃花开得繁盛,我会折一枝予你。夏夜,在芦苇深处系上一只小舟,相互枕着看漫天星宿。入秋,层林尽染,你定会喜欢南岭那满山染红的相思树。
  而岁暮天寒,我会拥你入怀,不教你有半分寂寞与冷落。
  所有清冷的岁月,我温酒温茶温粥只温你一人。
  所以——
  上马。
  我带你走。 ↑返回顶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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